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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经济开发区维池包装箱加工厂 年加工2万件木制托盘与包装箱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监测结论:
8.1、项目基本情况:
潍坊经济开发区维池包装箱加工厂年加工2万件木制托盘与包装箱项目位于潍坊经济开发区郭家楼村。目前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法定代表人郭维池,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包装箱。项目占地面积17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1平方米,包括车间1处,建筑面积为576㎡;办公室1处,建筑面积为50㎡;仓库1处,建筑面积625㎡。购置空压机、平台锯、电锯、卷钉枪、铁排枪、直钉枪、叉车等主要生产设备34台套。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加工2万件木制托盘与包装箱的生产能力。
项目厂区西侧为空地,南侧为厂房,北侧为电器配件厂,东侧为村道。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方便。
该项目租赁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大门在东侧,作为厂内运输和人流的主要出入口,北侧为生产车间,车间东南侧布置一个办公室,车间南侧为仓库。项目平面布局合理,功能区分明。
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编制完成了《潍坊经济开发区维池包装箱加工厂年加工2万件木制托盘与包装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潍坊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以潍经环审表字[2018]0617号文于2018年6月22日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山东祥和职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区域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编制了验收监测实施方案,并于2018.12. 14-2018.12.15对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及检查。
8.2、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监测于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15日进行,监测期间实际负荷大于75%,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8.3、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
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最大实测浓度为0.30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废水:本项目生产不用水,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生活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t/a。经类比一般生活污水水质浓度,确定本项目生活污水COD产生浓度为400mg/L,NH3-N为30mg/L,则COD产生量为0.048t/a,NH3-N为0.0036t/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村委定期统一清运,不外排。
厂区雨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雨水管网。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经雨水管汇集后,排入附近市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厂区和车间地面均采取硬化防渗措施,项目运行不会对区内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负面影响。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噪声值在52.0dB(A)~58.9dB(A),夜间噪声值在39.5dB(A)~41.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下料时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员工的生活垃圾。
1)下料时产生的边角料年产生量约为2t/a,全部收集后外售利用;
2)废包装材料年产生量为0.05t/a,收集后外售;
3)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量为4.15t/a,全部收集后外售利用;
4)厂区员工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1.5t/a,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堆放固废的地面要硬化处理并将固废分类堆放。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实现了零排放,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
8. 4、环保管理检查:企业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建立了环境应急物资、应急设施维护等管理制度。
8.5、环境风险及应急措施检查:该企业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
8.6、结论:排气筒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
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最大实测浓度为0.30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本项目生产不用水,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生活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t/a。经类比一般生活污水水质浓度,确定本项目生活污水COD产生浓度为400mg/L,NH3-N为30mg/L,则COD产生量为0.048t/a,NH3-N为0.0036t/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村委定期统一清运,不外排。
昼间噪声值在52.0dB(A)~58.9dB(A),夜间噪声值在39.5dB(A)~41.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下料时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全部收集后外售利用;员工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建议潍坊经济开发区维池包装箱加工厂年加工2万件木制托盘与包装箱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建议:
1、严格执行潍坊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对该项目的批复要求,以及环评报告提出的治理措施建议,加强经营过程的环境管理;
2、加强企业管理,强化职工环保意识,提倡清洁生产,搞好卫生、绿化工作;
3、噪声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附件下载: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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