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北宫街与虞河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舜之都双子座A座
电话:13361458130
网址:www.wfcheng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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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潍坊利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寒亭街道海龙路南端路西,成立于2017年7月05日,法人代表颜健生。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总占地面积941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45平方米,其中新车展厅建筑面积1225平方米,维修车间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美容装饰车间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总成维修车间建筑面积50平方米,预检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停车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办公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客户接待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500平方米,配件库建筑面积420平方米,配电室建筑面积25平方米,空压机房建筑面积25平方米,更衣室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用餐室建筑面积100平方米,配置四轮定位仪、举升机、轮胎平衡机、轮胎拆装机、钣金整形台等维修设备。项目建成后可以达到年销售400辆车,维修2000辆车的规模。
8.2、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监测于2018年12月19-20日进行,监测期间实际负荷为89.6%大于75%,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8.3、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VOCs最大实测浓度为1.15×103μg/m3,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新建企业标准要求(有组织:VOCs≤50mg/m3;≤2.0kg/h;无组织:VOCs≤2.0mg/m3),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实测浓度为0.26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有组织排放废气VOCs最大实测浓度为6.31mg/m3, 最大排放速率为1.2×10-1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新建企业标准要求(有组织:VOCs≤50mg/m3;≤2.0kg/h;无组织:VOCs≤2.0mg/m3)。
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的pH范围为7.24-7.35,其余污染物两天检测结果的日均值取最大值为:化学需氧量为34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146mg/L,氨氮为16.7mg/L,悬浮物为167mg/L,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和山东高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接受标准。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2.9dB(A)~54.9dB(A)之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体废物:车辆维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车胎、零部件等,根据类比,产生量约为3 t/a,收集后外售。汽车维修产生的废机油,产生量为1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900-214-08,危废库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年产生量为0.08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39-49,危废库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水性漆桶,产生量为0.001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设备维护检修产生的含油抹布,产生量为0.02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中豁免管理清单,产生量少,不集中收集,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主要是干垃圾,产生量6.75t/a,主要成分是废纸、垃圾袋、清扫垃圾、废包装物,全部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
综上,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及职工生活垃圾全部综合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http://www.wfchengda.com/uploadfile/2019/0107/20190107113239781.pdf
附件下载: 利之星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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