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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潍尔沃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年组装800台发电柴油机及机组项目验收公示

潍坊潍尔沃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年组装800台发电柴油机及机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19年6月10日,潍坊潍尔沃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在潍坊市组织召开了“年组装800台发电柴油机及机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 潍坊潍尔沃动力设备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单位: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会上建设单位介绍了环保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汇总后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潍坊潍尔沃动力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4月06日,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腾飞路与工业一街西100米路北工业一街1301号,法定代表人段春辉,公司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维修:柴油机、发电机组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租赁厂房生产,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其中1#车间建筑面积800平方米,2#车间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办公室100平方米,仓库300平方米。项目购置翻转架、空压机等设备共18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组装800台发电柴油机及机组的生产能力。项目厂区南侧为道路,西、北两侧为外厂,东侧为空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方便。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用于项目生产过程污染控制和消减设备装置的采购等,本项目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1.6%。企业职工8人,年工作天数300天,一班制,每班生产8小时。
《潍坊潍尔沃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年组装800台发电柴油机及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5月29日取得潍坊市潍城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准文号为潍城环审表字[2019]091号。
2、工程变更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
该项目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目前项目已建成,环保设施运转正常。
2、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与环评阶段比较,项目生产产品和规模、用地性质和用地位置与环评申报内容一致,环保设施及处理方式已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实际建设内容对比环评时也没有发生变动。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日常生活产生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8人,每年工作300天,则年用水量为120m3。日常生活产生污水产生量按其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6m3/a,经类比一般生活污水水质浓度,确定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COD产生浓度为400mg/L,NH3-N产生浓度为30mg/L,则COD产生量为0.4t/a,NH3-N为0.03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运作农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焊接产生的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试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NOX和SO2,两个式车位的试车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三氧催化处理后引入同一根15米排气筒P1排放,每天试车三台,每次十分钟,废气用管子直接衔接处理,不泄露,因此这部分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水帘净化器冷凝+活性炭+UV光氧催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晾干废气通过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经UV光解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同喷漆废气于一根15米排气筒P1排放。
三、验收调查和监测结果
潍坊潍尔沃动力设备有限公司编制的《潍坊潍尔沃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年组装800台发电柴油机及机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产品生产负荷处于92.3%之间,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的要求。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0.362mg/m³,无组织废气VOCs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1.85mg/m³,无组织废气二甲苯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9.9×10-3mg/m³,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³),无组织废气VOCs、二甲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3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VOCs≤2.0mg/m3,二甲苯≤0.2mg/m3);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6.6mg/m³,有组织废气SO2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7mg/m³,有组织废气NOx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43mg/m³,均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域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有组织废气VOCS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11.5mg/m³,有组织废气二甲苯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3.34mg/m³,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新建企业标准要求(有组织:VOCs≤50mg/m3;二甲苯≤15mg/m3)。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日常生活产生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8人,每年工作300天,则年用水量为120m3。日常生活产生污水产生量按其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6m3/a,经类比一般生活污水水质浓度,确定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COD产生浓度为400mg/L,NH3-N产生浓度为30mg/L,则COD产生量为0.4t/a,NH3-N为0.03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运作农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过程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距离缩减等措施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在41.2dB(A)~55.7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渣、原材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以及少量废水性漆桶,还有一部分危废产生。
(1)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按人均产生量为0.5kg/d计算,项目定员共计8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不外排。
(2)项目焊接过程产生焊渣及焊头约为0.01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3)废包装材料约为0.01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4)产生废水性漆桶约为0.01t/a,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利用。
(5)环保设备UV光氧以及活性炭会产生少量UV灯管和废活性炭,年产量很小,UV灯管产生量为0.001t/a,活性炭产生量为0.01t/a,在危废库收集后均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验收结论
潍坊潍尔沃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年组装800台发电柴油机及机组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要求及建议
1、完善环境管理内容和环境检测计划内容,定期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2、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和培训等。
3、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潍坊潍尔沃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2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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