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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旭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年生产3000吨食品级包装袋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19年10月10日,潍坊旭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在潍坊市组织召开了“年生产3000吨食品级包装袋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潍坊旭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单位: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会上建设单位介绍了环保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汇总后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潍坊旭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办东何村。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总占地面积7000㎡,总建筑面积2880㎡,包括办公室1处建筑面积为180㎡,车间1处建筑面积为2700㎡。购置吹塑机、印刷机、制袋机、货车、拌料机、空压机、覆膜机等主要生产设备49台套。该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生产3000吨食品级包装袋的生产能力。项目厂区西侧为农田,南侧为工厂,其他两侧为空地。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方便,利于项目开发建设。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用于项目生产过程污染控制和消减设备装置的采购等,本项目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1%。企业职工30人,年工作天数300天,一班制,每班生产8小时。
《潍坊旭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3000吨食品级包装袋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4月19日取得潍城区生态环境分局批复,批准文号为潍城环审表字[2019]063号。
2、工程变更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
该项目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目前项目已建成,环保设施运转正常。
(2)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与环评阶段比较,项目生产产品和规模、用地性质和用地位置与环评申报内容一致,环保设施及处理方式已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实际建设内容对比环评时也没有发生变动。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日常生活产生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每年工作300天,则年用水量为450m3。日常生活产生污水产生量按其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m3/a,经类比一般生活污水水质浓度,确定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COD产生浓度为400mg/L,NH3-N产生浓度为30mg/L,则COD产生量为0.144t/a,NH3-N为0.0108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运作农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项目吹塑过程中加热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处理器处理装置处理,最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项目印刷过程中采用少量油墨,这部分有机废气主要以苯、甲苯、二甲苯、VOCs计,项目安装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UV光氧废气催化处理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米的排气筒排放。
三、验收调查和监测结果
潍坊旭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编制的《潍坊旭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3000吨食品级包装袋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产品生产负荷处于83%~95%之间,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的要求。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1.41mg/m³,无组织废气VOCs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1.63mg/m³,无组织废气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无组织排放的苯、甲苯、二甲苯、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中标准要求(苯≤0.1mg/m³、甲苯≤0.2mg/m³、二甲苯≤0.2mg/m³、VOCs≤2.0mg/m³),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4.0mg/m³)的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8.32mg/m³,有组织废气VOCs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9.62mg/m³,有组织废气苯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0.368mg/m³,有组织废气甲苯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1.42mg/m³,有组织废气二甲苯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3.67mg/m³,有组织排放的苯、甲苯、二甲苯、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中标准要求(排放浓度:苯≤0.5mg/m³、甲苯≤3mg/m³、二甲苯≤10mg/m³、VOCs≤50mg/m³;排放速率:苯≤0.03kg/h、甲苯≤0.1kg/h、二甲苯≤0.4kg/h、VOCs≤1.5kg/h);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制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60mg/m³)。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日常生活产生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每年工作300天,则年用水量为450m3。日常生活产生污水产生量按其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0m3/a,经类比一般生活污水水质浓度,确定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COD产生浓度为400mg/L,NH3-N产生浓度为30mg/L,则COD产生量为0.144t/a,NH3-N为0.0108/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运作农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过程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距离缩减等措施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在49.2dB(A)~58.3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残次品、边角料,还有一部分危废产生。
(1)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按人均产生量为0.5kg/d计算,项目定员共计30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不外排。
(2)原材料的废包装物产生量为0.5t/a;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残次品,产生量为2.5t/a;制袋过程中产生部分边角料,产生量为3.64t/a,统一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
(3)印刷过程产生废油墨约为0.1t/a,废油墨桶约为0.1t/a,在危废库收集后均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环保设备UV光氧以及活性炭会产生少量UV灯管和废活性炭,年产量很小,废UV灯管产生量为0.001t/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01t/a,在危废库收集后均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验收结论
潍坊旭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3000吨食品级包装袋迁建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要求及建议
1、完善环境管理内容和环境检测计划内容,定期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2、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和培训等。
3、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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