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
潍坊市中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1500万m2聚酯胎基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2020年4月6日,潍坊市中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潍坊市组织召开了“年产1500万m2聚酯胎基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 潍坊市中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单位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编制单位潍坊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2名专家等代表。会上建设单位介绍了环保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汇总后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潍坊市复源工贸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潍坊市中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满足市场对聚酯胎基布的需求,根据市场发展状况,投资1000万元在寿光市台头镇大坨村南建设“年产1500万m2聚酯胎基布项目”,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3200平方米,仓库1700平方米,业务用房300平方米,其它辅助建筑100平方米,安装1条长纤、短纤聚酯胎基布生产线,购置湿切片输送机、干燥机、干切片输送机、纺粘纺丝机、针刺机等主要生产设备41台套。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500万m2聚酯胎基布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4%。
职工人数:项目劳动定员65人,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5人,操作工人60人。
工作制度:全厂采用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天数为300天。
我厂2018年8月委托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潍坊市复源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m2聚酯胎基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8年10月19日取得寿光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准文号为:寿环审表字【2018】272号。
潍坊市复源工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申请将建设单位名称更改为潍坊市中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得到寿光市环保局的批准,批准函请见附件。
现有项目概况:公司于2017年投资3500万元,建设了年产8000万㎡聚酯胎基布项目,并于2017年12月22日寿光市环境保护局以寿环审表字[2017]281号文批复了《潍坊市复源工贸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聚酯胎基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见附件。2019年1月,潍坊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潍坊市中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聚酯胎基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潍坊市中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自主验收,并于2019年1月16日通过寿光市环境保护局对于该项目的验收文号为寿环固验19006号。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序号 |
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1 |
原料加热熔融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15m排气筒排放。 |
原料加热熔融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依托年产8000万m2项目的15m排气筒排放。 |
2 |
2台天然气锅炉 |
1开1备 |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未发生变动,加强了环保处理措施,确认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1、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机废气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器+15m排气筒P2排放。
2、项目生产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台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设备产生的噪音,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声门窗、距离缩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
(1)边角料:生产过程中计量卷曲的同时需要裁边产生的边角料约2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2)废包装物:原辅料的包装废料2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3)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65人,年生产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9.7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4)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天然气导热油炉的油循环使用,大约6年更换一次,一次全部更换约30吨,导热油炉更换的废油为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编号为900-249-08。本项目废导热油存于危险固废暂存库,委托危险固废资质单位处置。
废UV灯管:UV光氧催化器环保设备更换下的废UV灯管,两年更换一次,更换量为0.5t,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由危废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原料熔融挥发有机废气为0.38t/a,收集效率90%,UV光氧处理效率30%,按照1t活性炭吸附0.25t有机废气、吸附效率80%计算,产生废活性炭为1.67t/a,活性炭箱装填量为2t,一年更换一次;废过滤棉年产生量为0.005t;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危废库暂存后委托危废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环境管理:公司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四、验收监测结果(环保措施执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的《潍坊市复源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m
2聚酯胎基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检测期间:
1、废气:根据检测期间检测数据得知,非甲烷总烃排气筒排放最大浓度为9.94mg/m³,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浓度排放限值60mg/m
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浓度为1.63mg/m³,其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4.0mg/m
3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5.7mg/m³,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速率限值(3.5kg/h)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为0.346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小。
根据检测期间检测数据得知,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为5.8mg/m³,有组织SO
2排放最大浓度为13mg/m³,有组织NOx排放最大浓度为48mg/m³,天然气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5.4dB(A)~57.3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6.3dB(A)~48.9dB(A)之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3、废水:验收监测期间,PH值为7.39-7.52,SS监测最大值为99.25mg/L,COD监测最大值为223mg/L,氨氮监测最大值为9.4mg/L,BOD5监测最大值为60.2mg/L,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PH6.5--9.5,SS≤400mg/L,CODcr≤500mg/L,氨氮≤45mg/L,BOD5≤350mg/L)。
五、验收总体结论
潍坊市复源工贸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潍坊市中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m
2聚酯胎基布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要求及建议
1、完善环境管理内容和环境检测计划内容,定期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2、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和培训等。
3、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应及时停产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4、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附件下载: 验收批复 1500万聚酯胎环评批文
上一页:潍坊鑫泰木业有限公司 年加工1500套家具(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下一页:山东四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生产8500台污水处理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