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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论 一、工程基本概况 潍坊方升电子有限公司坊子区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03月25日,法定代表人王培祥,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销售;精密零件制造(不含铸造);工装自动化设备研发及零件制造;模具零配件加工;模具设计制作及维护;加工、销售:铝材、铝制品、不锈钢材、非金属材料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环评阶段拟投资2000万元建设“年加工50万件电子自动化设备零配件项目”,验收期间公司实际投资2000万元建设“年加工50万件电子自动化设备零配件项目”,项目产能为年加工50万件电子自动化设备零配件项目,与环评一致。项目租赁现有车间、办公室等建筑,总建筑面积1200㎡,包括车间1处,建筑面积1150㎡;办公室1处,建筑面积50㎡。购置铣床、倒角机等主要生产设备39台套。该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加工50万件电子自动化设备零配件项目的生产能力。 项目东西南三侧为厂房,北侧为道路,交通运输方便。该项目租赁一个大车间进行生产,车间为长方形,利用厂区北侧大门作为厂内运输和人流的主要出入口,办公室、检验室均在车间内。厂区平面布置功能区明确,交通便利,建筑构筑物布置规范,因此,本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潍坊方升电子有限公司坊子区分公司年加工50万件电子自动化设备零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6月3日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批复,批准文号为坊环审表字[2020]F-41号。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暂行方法我单位立即成立了验收小组并联系检测公司,最终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承接了我单位的环保验收检测,并于2020.12.13-2020.12.14进行了采样和监测并出具了验收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我们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监测结论 1、运行工况 验收监测时间:2020.12.13--2020.12.14,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验收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85.4%~94.9%,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够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4.3dB(A)~55.4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7.5dB(A)~48.4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3、废气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30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³)的要求。 4、废水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PH日均值为7.17--7.31,CODcr日均最大值为276mg/L,BOD5日均最大值为105mg/L,SS日均最大值为143mg/L,氨氮日均最大值为16.2mg/L,满足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要求(PH:6.5-9.5、CODcr:500mg/L、BOD5:350mg/L、SS:400mg/L、氨氮:45mg/L)。 5、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按人均产生量为0.5kg/d计算,项目定员共计30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不外排。 机加工工序产生的下脚料约为1.2t/a,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机加工工序需要加入切削液,产生量为0.3t/a,切削液(含桶)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为:HW09、900-006-09,产生后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6、结论 项目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系统处理后排放,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30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³)的要求。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验收监测期间,废水PH日均值为7.17--7.31,CODcr日均最大值为276mg/L,BOD5日均最大值为105mg/L,SS日均最大值为143mg/L,氨氮日均最大值为16.2mg/L,满足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要求(PH:6.5-9.5、CODcr:500mg/L、BOD5:350mg/L、SS:400mg/L、氨氮:45mg/L)。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4.3dB(A)~55.4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7.5dB(A)~48.4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原辅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废切削液(含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原辅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分类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切削液(含桶)暂存于危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于2021年1月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70704MA3RLR5L95001W。严格做到: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排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变更登记。若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应及时注销排污登记表。本项目排放的各项污染物例行监测时间为一年。 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环评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也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建议潍坊方升电子有限公司坊子区分公司年加工50万件电子自动化设备零配件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附件下载: 1、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3、三同时 4、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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