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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沃霖印业有限公司 废气VOCs治理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意见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潍坊沃霖印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南苑街与机场路交叉口南200米路东潍坊鑫汇进出口有限公司院内,法定代表人许广学,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销售:纸张、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电脑、电子产品及耗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潍坊沃霖印业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建设“年印刷300吨文化印刷品项目”。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为570平方米,其中车间建筑面积35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办公室建筑面积20平方米,项目新购置折页机、切纸机等设备共8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印刷300吨文化印刷品的生产能力。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环保水性油墨1t/a、印刷原布300t/a。
项目主要工艺流程:外购原纸-裁切-印刷-装订-部分折页-入库。
工艺流程简述:首先按产品方案外购原纸,按照客户要求尺寸用切纸机进行裁切,再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印刷,印刷完的半成品进行装订,装订完成后一部分直接入库,一部分进行折页,再入库。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用于项目生产过程污染控制和消减设备装置的采购等,本项目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4%。
2、项目批复情况说明
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9年9月由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编制,并于2019年10月25日《潍坊沃霖印业有限公司年印刷300吨文化印刷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奎文分局批复,批准文号为潍奎环审表字[2019]57号;企业于2019年12月18日签署并发布了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并达到备案要求,并于2019年12月18日通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奎文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70705-2019-041-L;受企业委托山东环林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21日承担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并于2020年1月9日通过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奎文分局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表文号为潍奎环验固【2020】5号。
3、设计阶段与实际建设状况、监测数据与可行性分析
项目设计阶段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UV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通过15米排气筒P高空排放,通过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7日委托山东环林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印刷废气排气筒P检测报告可知,印刷废气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3.15mg/m³。
现阶段废气处理设施实际建设情况为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排气筒P高空排放,通过2021年6月1日委托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印刷废气排气筒P监测报告可知,印刷废气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77mg/m³。
通过上述项目设计初阶段及现阶段实际建设情况环保措施分析,并对其检测数据对比可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量比UV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量少,监测数据表明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远高于UV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减少了有组织VOCs的有组织排放,保护了环境,以上对印刷废气的处理工艺及排放(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排气筒P高空排放)是可行的。
4、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设计阶段印刷废气经集气罩收集+UV光氧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通过15米排气筒P高空排放,现阶段废气处理设施实际建设情况为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排气筒P高空排放。
由于本项目属于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行业,原材料多为原布等较为易燃品,根据同行业沟通所致UV光氧设备温度升高后很容易易燃并发生爆炸,并且UV光氧处理效率比活性炭吸附装置低,且不再提倡使用UV光氧作为废气处理设施。
按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裁切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
1)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
该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处理+15米排气筒P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中表2中排放限值,即VOCs≤50mg/m³,排放速率限值1.5kg/h;
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车间密闭、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等措施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VOCs满足《挥发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中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即VOCs≤2.0mg/m³)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2)裁切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
裁切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通过车间密闭、加强清洁生产管理等措施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洗涤污水及冲刷粪便用污水,该部分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音: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过程中激光雕刻机、裁切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距离缩减等措施。
固废: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油墨、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待产生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监测结果
废气: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排放的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77mg/m³,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中表2中排放限值,即VOCs≤50mg/m³,排放速率限值1.5kg/h。
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83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³)的要求;厂界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0215mg/m³,《挥发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中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即VOCs≤2.0mg/m³);厂区内VOCs小时平均排放最大浓度为1.12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6.0mg/m³)要求。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5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标准值:昼间60dB(A))。
4、固废: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油墨、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待产生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的固废均妥善处理,不外排,处理措施和处置方案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结论
潍坊沃霖印业有限公司年印刷300吨文化印刷品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条件。
五、要求及建议
1、完善环境管理内容和环境检测计划内容,定期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2、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和培训等。
3、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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