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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一、验收监测结论 1、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 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油气回收系统排放口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0.2g/m3,可以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中(油气排放浓度应小于等于25g/m3,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应不低于4m);液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标准限值(氮气流量18L/min,液阻限值40Pa;氮气流量28L/min,液阻限值90Pa;氮气流量38L/min,液阻限值155Pa);密闭性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密闭性标准限值;气液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气液比标准限值(1.0≤气液比≤1.2)。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87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表3 油气浓度排放限值(4.0mg/m3)。 2、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清罐过程中产生的清罐废物和油气回收装置更换的废活性炭。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与危废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待危废产生时,委托资质单位转运。 本项目无固体废物直接外排,一般固废贮存方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有关标准要求。 3、废水 由废水监测结果表明,PH范围为7.1--7.2,化学需氧量日均最大值为56mg/L,悬浮物日均最大值43mg/L,氨氮日均最大值为3.9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最大值为24.6mg/L,石油类日均最大值为0.91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排放标准。 4、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东、南、西、北四个厂界4个噪声检测点位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6dB(A),夜间最大值为49dB(A),等效声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二、建议 1、加强厂区绿化,美化环境,降低污染。 2、合理规划、优化布局,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制定专门的环境规章制度。 3、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完善、规范废气处理设施和排放设施;同时加强对生产各个环节的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做好储气密闭 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进一步改善生产环境,并不断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加强对各类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进一步完善各类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一步改善噪声排放现状,确保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附近环境噪声稳定达标。 三、验收结论 根据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达到竣工环保验收要求。潍坊市润盛能源有限公司潍坊华德加油站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可投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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