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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天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 工程基本情况
寿光市天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项目位于山东省寿光市台头镇彭家道口三村村西北角,项目经纬度:北纬37°03′09″、东经118°55′56″。
企业2017年4月委托宁夏华之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寿光市天丰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6月5日寿光市环境保护局以“寿环审表字【2017】61号”文下达了环评批复。
2 环保执行情况
2.1废气
本项目废气产生、治理、排放情况如下:
表1 废气治理措施一览表
类别 |
产生环节 |
污染因子 |
处理措施 |
去向 |
废气 |
搅拌 |
颗粒物 |
布袋除尘 |
15m排气筒 |
2.2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选用装备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使之与建筑物隔开。
2.3固体废物
项目原料废包装物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
2.4环境管理
本项目建设单位专人负责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对厂区的环保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啊。
2.5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加强了对用电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到了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厂区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和定点吸烟制度,吸烟点远离生产场所等防火重点区域,并设置防火标示牌和危险防护标志。
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对工人进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
3 验收监测结果
3.1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在85%-86%之间,符合验收监测期间工况负荷75%的要求。
3.2废气
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车间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浓度4.3mg/m
3,最高排放速率为0.009kg/h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浓度要求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要求。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浓度值0.388mg/m
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3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东、西、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0.9~54.2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0.5~42.9 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昼间2类标准限值要求。
3.4固废
1、固体废物的来源及性质
项目工艺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物0.2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3t/a。
2、处置方式
废包装物由供货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10-2。
表2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项目
产生源 |
主要成分 |
属性 |
产生量(t/a) |
处置方式 |
仓库 |
废包装物 |
一般固废 |
0.2 |
厂家回收利用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一般固废 |
1.3 |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合计 |
1.5 |
4 验收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措施,与环评、批复要求无重大变动,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和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保护要求,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具备通过验收的条件。
5 建议
(1)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更新、运行管理及维护,做到责任到人,建立环保设施台帐,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确保各种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合理处置,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3)企业若排污方式、污染物种类、产污量及污染物治理措施发生改变应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
附件下载: 天丰防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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