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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万达液压气动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万支气弹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监测结论:
一、工程基本概况
我公司法人代表李晓东。液压气动器件、普通机械加工(车床加工、不含铸造);销售机械配件、钢材、建材、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塑料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满足市场对气弹簧的需求,投资80万元在潍坊经济开发区友爱路1299号(二毛集团院内3号车间)建设“年产30万支气弹簧项目”。项目购置金属圆锯机、双头倒角机、压槽机等生产设备36台套,具有年产30万支气弹簧的生产规模。项目东西北三侧均为其它厂房,南侧为园区内道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方便。
《潍坊万达液压气动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万支气弹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6月21日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经济分局批复,批复文号“潍环经审表字〔2022〕14号”。本监测报告表为环评的验收监测报告表。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到位。
二、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阶段相比,未发生变化。
三、验收监测结论
1、运行工况
验收监测时间:2022.8.15~2022.8.16,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验收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91.0--92.5%,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够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有组织废气监测
主要为沾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排放VOCs有组织浓度最大值为1.23mg/m³,速率最大值为2.4×10-3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要求(50mg/m³,2.0kg/h)。
3、无组织废气监测
主要为下料产生的颗粒物、焊接烟尘、自泳及反应水洗过程产生的氟化氢、浸漆及烘干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氢氟酸及沾漆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及无组织氢氟酸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厂界标准要求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64mg/m³,满足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要求(1.0mg/m³);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6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标准要求(2.0mg/m³);厂区内无组织VOCs一小时平均浓度排放最大值为1.61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6mg/m³)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氟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6ug/m³,满足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氟化物20ug/m³)。
4、噪声监测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通过采用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山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1dB(A)~53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1dB(A)~43dB(A)之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5、废水监测
项目废水包含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80m³/a,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51.51m³/a,项目废水总排放量为531.51m³/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的生活污水、制水设备产生的浓水与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的生产废水共同通过污水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上实环境城西(潍坊)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排放,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参考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区应实行雨污分流,已认真做好各种污、废水收集和污水管道、化粪池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漏工作。
验收监测期间,PH值为7.2~7.3,SS监测日均最大值为93.25mg/L,CODcr监测日均最大值为190.75mg/L,BOD5监测日均最大值为47.9mg/L,石油类监测日均最大值为1.66mg/L,氟化物监测日均最大值为1.84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PH6--9,SS≤400mg/L,CODcr≤500mg/L,BOD5≤300mg/L,石油类≤20mg/L,氟化物≤20mg/L)。氨氮监测日均最大值为3.32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排放标准要求(≤45mg/L)。
6、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诱膜由设备厂家更换后回收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同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中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漆桶、废水性漆、废自泳漆、废反应液、废防锈液、污水处理设备产生污泥、清洗池槽渣、废活性炭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固废处置和处理率100%,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本项目为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行业。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11号,2019年12月20日),本项目属于“二十九、通用设备制造业3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其他”,属于实施登记管理的行业。         
项目于2022年8月22日变更排污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70700791549883W001Y。严格做到: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排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变更登记。若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应及时注销排污登记表。本项目排放的各项污染物例行监测时间为一年。
五、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环评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也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建议潍坊万达液压气动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0万支气弹簧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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