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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全利来王子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60吨面包及糕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一、工程基本概况
潍坊市全利来王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7月05日,位于潍坊高新区福寿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西北角,法定代表人郭静,经营范围: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熟食);饮品店: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糕点)、自制饮品制售。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办官家庄。项目租赁厂房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54.4平方米,包含生产车间1座一层建筑面积790.4平方米、仓库1座一层建筑面积1564平方米。购置打蛋机、打粉机、和面机、整形机、分块机、起酥机、远红外食品烤炉、切片机、封口机等主要生产设备31台套。
项目建成后年生产60吨面包及糕点。
《潍坊市全利来王子食品有限公司年生产60吨面包及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8年03月14日取得潍城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文号为潍城环审表字[2018]098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暂行方法我单位立即成立了验收小组并联系检测公司,最终山东祥和职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接了我单位的环保验收检测,并于2018年3月22、23日进行了采样和监测,出具了验收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我们编制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办官家庄,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1、运行工况:
验收监测时间:2018年03月22日 -2018年03月23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验收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78.12%~95.81%,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够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废气:
无组织废气粉尘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0.308mg/m3,项目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其他颗粒物周界外最高允许浓度1.0mg/Nm3
3、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及在厂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配料用水全部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根据工艺要求需对设备进行定期清洗,设备清洗用水量为116m3/a,污水产生量按其70%计,污水产生量为81.2m3/a。此类废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D、NH4-N、SS等,参考《食品工业废水处理》(唐受印、戴有芝、刘忠义、周作明等编)中关于面包糕点厂废水水质的数据,根据调查和类比分析,废水中COD浓度约为1000mg/L,BOD5浓度约为500mg/L,SS浓度约为400mg/L,NH3-N浓度约为45mg/L。
项目共有职工20人,不住宿,职工生活用水量按50L/(d·人)计,年工作270天,则年生活用水量270 m3/a,废水产生量按80%计,则生活污水共产生216m3/a。生活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范围一般为:COD:400mg/L、氨氮:30mg/L。
废水经厂内隔油沉淀池一体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至潍坊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外排,经检测外排污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1.3dB(A)~53.3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0.5dB(A)~42.3dB(A)之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弃包装物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鸡蛋壳、生活垃圾及隔油沉淀池一体处理装置隔油沉淀出的污泥等。
废弃包装物品为原材料包装物品,废包装袋的产生量约为0.05t/a,集中收集后外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约为0.25t/a,分类收集后外售养殖场作饲料不外排;生产中使用鸡蛋作为原料,鸡蛋壳产生量按鸡蛋重量的10%计算,产生量为0.201t/a,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按职工20人,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年生产270天,则每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7t/a,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隔油沉淀池一体处理装置隔油沉淀出的污泥产生量约0.03t/a,定期由附近村民运至农田堆肥处理。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
三、验收监测建议
1、严格执行“三同时”等环保法规,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加强管理,严禁环保设施故障情况下生产。
2、要加强噪声治理,采取减震、消音及车间吸声、隔声处理。
3、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实施清洁生产,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防治措施,对产生污染的环节加强治理和管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污染或引发污染纠纷。
4、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的程序向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潍城分局申请环保验收,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5、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清理,防止堆积变质腐败,产生腐臭造成二次污染。
6、加强公司干部职工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将环境管理纳入生产管理轨道中去,最大限度的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7、工程投产前,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操作、管理培训。
8、随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

附件下载: 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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