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北宫街与虞河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舜之都双子座A座
电话:13361458130
网址:www.wfchengda.com
E-mail:2079384434@qq.com
一、工程基本概况
潍城区乐埠山凯拉尔家具厂成立于2017年10月30日,法人代表高明星,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李家村,主要经营范围:加工、销售、安装家具:室内外装饰装修。该公司为满足市场对挤塑板的需求,拟投资35万元在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乐埠山李家村建设“年产2000套板式家具项目”。项目建筑面积760平方米,其中车间3座建筑面积560平方米,仓库1座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办公室1座建筑面积100平方米。购置下料机、封边机、排钻机、裁边锯、裁边锯、空压机等主要生产设备6台套,项目可以达到年产2000套板式家具的生产规模。厂区东侧为村路,西侧为空地,北侧为水泥预制厂,南侧为机械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方便。该项目总投资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用于项目生产过程污染控制和消减设备装置的采购等,本项目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14.3%。
《潍城区乐埠山凯拉尔家具厂年产2000套板式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7年12月13日取得潍城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本监测报告表为环评的验收监测报告表。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到位。
二、验收监测结论
1、运行工况
验收监测时间:2018.2.24-2018.2.25,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验收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79.46-83.96%,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够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有组织废气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9.7mg/m³,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6.52mg/m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15米排气筒二级标准排放要求:排放速率≤10kg/h,有组织浓度限值≤120mg/m3。
3、无组织废气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粉尘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0.279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³);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0.778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0mg/m3)。
4、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1.0dB(A)~52.7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7.5dB(A)~49.3dB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废水
项目生产稀释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喷漆室设有水帘漆雾净化系统去除漆雾,定期清理循环水池的漆渣,所使用的水可全部循环使用,每2个月排放一次水帘漆雾净化系统废液,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无生产废水外排。因此主要废水为职工日常生活产生污水,职工日常生活用水量每人按50L/d,职工总人6人,年工作天数300天,年用水为90m3,污水产生量按其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2m3/a,主要污染物为pH值、COD、BOD5和氨氮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滞留后,由当地村民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
6、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下脚料,产生量为2t/a,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5t/a,收集后外售,不外排;生活垃圾主要是干垃圾,产生量为0.9t/a,主要成分是废纸、垃圾袋、清扫垃圾、废包装物,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性漆桶产生量约为0.03t/a,废白乳胶桶产生量约为0.15t/a,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漆渣和含漆废液产生量约为50.025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验收监测建议
1、加强除尘设备的维护及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及时处理固体废物,防止污染环境。
3、加强绿化,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附件下载: 2018042101582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