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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鲁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铸造和机械加工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公        告

     潍坊鲁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和机械加工改扩建项目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于2018年10月15日已建成竣工。10月17日至10月24日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运转调试。2018年10月26日组织了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为便于社会公众监督,现将验收意见及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特此公告,公告期间敬请社会各届提出宝贵意见。
 

                                        
 潍坊鲁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潍坊鲁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和机械加工改扩建项目位于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道办事处道口村,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产品为铸件。规模为年加工制造2000吨铸件。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道办事处道口村,项目总占地面积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10平方米,其中铸造车间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抛丸车间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闲置车间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办公室建筑面积500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1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00万元,购置工频电炉、造型机、射芯机、抛丸机、清理机等主要生产设备26台套,可达年加工制造2000吨铸件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苏嘉溢安全环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编制完成了《潍坊鲁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和机械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潍城区环境保护局以潍城环审表字[2018]296号文于2018年8月24日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潍城环审表字[2018]296号。
项目2018年8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竣工调试运行。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及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
项目劳动定员50人,采用单班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天数为300天。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项目生产厂房、废气处理系统、噪声处理设施、化粪池等相应的环保处理设施和处理处置方式以及达标按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以及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勘察,与环评阶段比较,本项目无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在厂区内化粪池稳定化处理后定期清掏。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落实废水收集和输送、处理过程中的防渗措施。
(二)废气
1、浇铸和覆膜砂造型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处理后经同一根排气筒排放,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通过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P3排放。
2、本项目熔炼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的引风机导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排放。
3、抛丸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的引风机导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1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采取了基础减震、建筑物隔音、采用吸音材料以及合理布局和建筑结构设计等隔声降噪处理。
(四)固体废物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电炉熔炼残渣、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旧包装集中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清理下来的废砂收集后外售于覆膜砂供应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无危险性废物产生。
项目堆放固废的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并将固废分类堆放。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配备了灭火器等设备设施,厂房车间地面全部采取C25混凝土进行了硬化处理,结构强度不小于300mm;化粪池、事故池、固体废物间采取了C15打底,然后用钢筋网加20厘米C20混凝土作底面,周边采用240水泥砂浆砖砌做墙体。并在水池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性防水涂料,防水涂料厚度不小于1mm。防止物料、废水污染地表水体。
2.项目无在线监测装置
3.其他设施
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项目无 “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关停或拆除工程。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在厂区内化粪池稳定化处理后定期清掏。 
(二)废气
(1)无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最大实测浓度为0.231mg/m3,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实测浓度为1.1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
(2)有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抛丸机布袋除尘排气筒P1颗粒物最大实测浓度为6.7mg/m3,电炉布袋除尘排气筒P2颗粒物最大实测浓度为6.2mg/m3,符合《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浓度≤10mg/m3);光氧排气筒P3非甲烷总烃废气最大实测浓度为5.52mg/m3,最大实测速率为4.1×10-2kg/h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有组织浓度≤120mg/m3;速率≤10kg/h)。
(三)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1.7dB(A)~58.1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3.4dB(A)~49.2dB(A)之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设专门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工人送往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下料废料、卷取废料、机加工产生的铁屑收集后外售;焊渣和生活垃圾一起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项目堆放固废的地面进行了硬化处理并将固废分类堆放。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潍坊鲁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铸造和机械加工改扩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各项治理措施得到落实,项目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厂址选址合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继续运行可行。
六、验收结论
潍坊鲁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铸造和机械加工改扩建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检测报告、环评批复、验收意见、固废噪声验收表见附件

附件下载: 1、鲁红验收报告 3、附件12 验收意见 1(3) 660084004006109446 80357333817987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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