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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城区于河同源广告标牌制作中心 年加工80万块设备标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潍城区于河同源广告标牌制作中心
年加工80万块设备标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20年03月30日,潍城区于河同源广告标牌制作中心 在潍坊市组织召开了“年加工80万块设备标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 潍城区于河同源广告标牌制作中心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单位: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会上建设单位介绍了环保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汇总后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潍城区于河同源广告标牌制作中心成立于2019年11月25日。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和市场需求,潍城区于河同源广告标牌制作中心拟投资50万元,在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殿前李村东南角新建年加工80万块设备标牌项目。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5平方米,其中包括1#车间建筑面积为70平方米,2#车间建筑面积为140平方米,1#仓库建筑面积为105平方米,2#仓库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杂物间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办公室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新购置裁剪机、冲床等主要生产设备21台(套)。该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加工80万块设备标牌的生产能力。
《潍城区于河同源广告标牌制作中心恒温设备配套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9年12月26日取得潍城区生态环境分局批复,批准文号为:潍城环审表字【2019】232号。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暂行方法我单位立即成立了验收小组并联系检测公司,最终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承接了我单位的环保验收检测,并于2020.03.26-2020.03.27进行了采样和监测,出具了验收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我们编制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2、工程变更情况
(1)现场检查情况
该项目按照国家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目前项目已建成,环保设施运转正常。
(2)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与环评阶段比较,项目生产产品和规模、用地性质和用地位置与环评申报内容一致,环保设施及处理方式已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实际建设内容对比环评时也没有发生变动。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洗涤污水及冲刷粪便用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75m3/a)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m3/a。该部分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运作农肥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运作农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下料、裁切工序产生的粉尘。
①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下料、裁切工序产生的粉尘,主要是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一些粒径较小的颗粒物分散在空气中形成的,分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九分册)中相关数据,废气产生量为1.523kg/吨-产品,根据企业提供信息,铝板年用量2300张,一张铝板重0.003t,铜板年用量1000张,一张铜板重0.006t,不锈钢板年用量4000张,一张不锈钢板重0.004t,即原材料总重量为28.9t,即粉尘产生量约为0.044t/a,0.0183kg/h,采取及时清理地面,车间密闭等措施,使产生的粉尘及时扩散,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三、验收调查和监测结果
潍城区于河同源广告标牌制作中心 编制的《潍城区于河同源广告标牌制作中心 年加工80万块设备标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产品生产负荷处于86.8%-94.9%,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的要求。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0.364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³)。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是日常生活产生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5人,每年工作300天,则年用水量为75m3。日常生活产生污水产生量按其80%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m3/a,经类比一般生活污水水质浓度,确定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COD产生浓度为350mg/L,NH3-N产生浓度为30mg/L,则COD产生量为0.02625t/a,NH3-N为0.00225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运作农肥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生产过程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距离缩减等措施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在在44.8dB(A)~56.2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该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办公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切割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原材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
(1)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按人均产生量为0.5kg/d计算,项目定员共计15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25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不外排。
(2)项目切割下料工序中产生的边脚料约为1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3)原材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约为0.1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四、验收结论
潍城区于河同源广告标牌制作中心 年加工80万块设备标牌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主要污染物基本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要求及建议
1、完善环境管理内容和环境检测计划内容,定期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2、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和培训等。
3、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潍城区于河同源广告标牌制作中心
2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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