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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瓶口服溶液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报告表

验收监测结论

1、工程基本概况
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潍坊寒亭区禹王北街2709号,成立于2000年04月22日,法人代表姜林海,厂区现有产品及生产能力主要为年产300吨卡托普利、5000万瓶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5000万瓶注射用美洛西林钠、5亿片卡托普利片及其附属产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1年1月7日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潍环审表字(2011)10号,并于2014年12月30日进行了一期验收,验收文号为潍环寒验(2014)H-18号,2015年4月9日进行了二期验收,验收文号为寒环验【2015】3号,为了更好的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决定新上口服溶液车间,年产1000万瓶口服溶液。
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潍坊寒亭区禹王北街2709号。本项目利用现有车间一间,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生活及其他附属设施依托厂区内现有项目设施,购置安装配制罐、过滤器、滤液储罐、灌封联动线、包装联动线等主要生产设备6台套。项目具有年产普瑞巴林口服溶液300万瓶、托莫西汀口服溶液200万瓶、巴氯芬口服溶200万瓶、其他口服溶液工艺300万瓶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位于潍坊寒亭区禹王北街2709号。本项目东侧为现有项目仓库,西侧为现有项目水针车间,南侧为现有项目原料车间,北侧为空地,交通较为便利,且周边环境较好,利于项目开发建设。
《中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瓶口服溶液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4月8日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寒亭分局批复,批准文号为寒环审表字[2019]61号。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暂行方法我单位立即成立了验收小组并联系检测公司,最终山东捷润检测有限公司承接了我单位的环保验收检测,并于2020.04.15-2020.04.16进行了采样和监测并出具了验收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我们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结论
(1)运行工况
验收监测时间:2020.04.15-2020.04.16,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验收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75.8%~86.6%,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够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无组织废气监测
根据检测期间检测数据显示,无组织粉尘最大排放浓度为0.365mg/m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3)有组织废气监测
项目锅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5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为10mg/m3、NOx最大排放浓度为42mg/m3,颗粒物、SO2、NOx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为0.09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3.5kg/h)。
3、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5.7dB(A)~52.9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4.5dB(A)~47.6dB(A)之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废水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PH(无量纲)范围为7.48~7.61,化学需氧量浓度日均最大值14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日均最大值41.2mg/L,氨氮浓度日均最大值1.32mg/L,悬浮物浓度日均最大值47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标准值:PH6.5~9.5,化学需氧量≤50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50mg/L,氨氮≤45mg/L,悬浮物≤400mg/L)。
5、固体废弃物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废包装袋、废包装盒、废弃纸箱等)约5t/a,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不外排。
沾染原料药剂的废包装(废试剂瓶、废药品包装材料、废滤芯)约0.1t/a,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过滤工序收集的残渣和沉淀池收集沉淀物约0.5t/a,属于危险废物,HW02医药废物,废物代码275-008-02,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项目劳动定员为1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2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固体废弃物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实现了零排放,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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