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
潍坊汉风印业有限公司包装装潢印刷品项目(一期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验收监测结论
一、工程基本概况
潍坊汉风印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5月23日,法人代表刘汉利,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3月2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纸张销售:包装设计、标志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以上范围不含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经营的项目;依法需要许可经营的,凭相关许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环评阶段拟投资2500万元建设“潍坊汉风印业有限公司包装装潢印刷品项目”,根据企业长期规划,本项目分期投入生产,本次一期投入2000万元进行建设。项目租赁现有车间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其中办公区建筑面积28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800平方米,生产区建筑面积1720平方米。项目一期建设购置印刷机、覆膜机、切纸机、书刊胶钉包本机、模切机、折页机、书刊骑订机、锁线机、CTP制版机、品检机、装订机、标签过油上光机、设备38台(套)。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实现年印刷单页100吨、宣传册80吨、广告宣传品90吨、不干胶印刷品20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西、南两侧为厂房,东北两侧为道路,交通运输方便。该项目租赁一个大车间进行生产,车间东南侧设有大门,作为厂内运输和人流的主要出入口,办公区在车间内西南侧,仓储区在车间内西北侧,其他位置为生产区。
《潍坊汉风印业有限公司包装装潢印刷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9月7日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奎文分局批复,批准文号为潍环奎审表字[2020]25号。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暂行方法我单位立即成立了验收小组并联系检测公司,最终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承接了我单位的环保验收检测,并于2021.1.23--2021.1.24进行了采样和监测并出具了验收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我们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监测结论
1、运行工况
验收监测时间:2021.1.23--2021.1.24,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验收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85.3%~92.9%,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够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3.6dB(A)~58.5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5.1dB(A)~48.7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
3、废气监测
有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18mg/m³,最大排放速率为8.5×10
-3kg/h,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中表2中排放限值,即VOCs≤50mg/m³,排放速率限值1.5kg/h。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45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³)的要求;厂界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146mg/m³,满足《挥发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中表3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2.0mg/m³);厂区内VOCs小时平均排放最大浓度为0.18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6.0mg/m³)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质检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裁切工序中产生的边脚料、原辅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CTP版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油墨(含桶)、废胶桶、废洗车渣、擦拭清洁设备的废抹布、废显影液(含桶)、更换废循环水、废活性炭。
(1)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按人均产生量为0.5kg/d计算,项目一期定员共计12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不外排。
(2)项目裁切工序中产生的边脚料约为2.3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3)项目质检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约为0.5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4)原材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约为0.5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5)废CTP版:CTP版一次性使用,废CTP版产生量为7t/a,为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6)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油墨(含桶)、废胶桶、废洗车渣、擦拭清洁设备的废抹布、废显影液(含桶)、更换废循环水、废活性炭。
废油墨(含桶)(废油墨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3-12;废油墨桶HW49其他废物900-041-49)产生量约为0.4t/a;
废胶桶:EVA热熔胶包装桶(HW49其他废物900-041-49)产生量为0.08t/a;
废洗车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2-12)产生量约为0.05t/a;
废抹布(HW49其他废物900-041-49)产生量约为0.03t/a;
废显影液(含桶)(废显影液HW16感光材料废物231-002-16;废显影液桶HW49其他废物900-041-49)产生量约为0.6t/a;
更换废循环水(HW16感光材料废物231-002-16):洗版水过滤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年更换量0.6t/a。因洗版水中含有显影液成分,故本部分废水作为危废处置;
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900-039-49):本项目安装活性炭装置为规格0.2t。VOCs产生量0.12t/a,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吸附的VOCs量为0.112t/a。1t活性炭可以吸附350kg有机废气,则本项目年需要活性炭0.32t/a,产生废活性炭约0.44t/a,六个月更换一次活性炭。
三、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本项目为。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11号,2019年12月20日),本项目属于“二十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8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其他”,属于实施登记管理的行业;
项目于2021年01月0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70304MA3RNDUY7A001X。严格做到: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排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变更登记。若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应及时注销排污登记表。本项目排放的各项污染物例行监测时间为一年。
6、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排放的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18mg/m³,最大排放速率为8.5×10
-3kg/h,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中表2中排放限值,即VOCs≤50mg/m³,排放速率限值1.5kg/h。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45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³)的要求;厂界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146mg/m³,满足《挥发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中表3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2.0mg/m³);厂区内VOCs小时平均排放最大浓度为0.18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6.0mg/m³)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52.4dB(A)~55.6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3.6dB(A)~46.8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质检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裁切工序中产生的边脚料、原辅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CTP版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油墨(含桶)、废胶桶、废洗车渣、擦拭清洁设备的废抹布、废显影液(含桶)、更换废循环水、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质检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裁切工序中产生的边脚料、原辅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CTP版分类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油墨(含桶)、废胶桶、废洗车渣、擦拭清洁设备的废抹布、废显影液(含桶)、更换废循环水、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库,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环评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也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建议潍坊汉风印业有限公司包装装潢印刷品项目(一期验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附件下载: 3、企业验收意见 1、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上一页:潍坊有为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件柴油机支架及农机配件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报告表 下一页:山东英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6000吨无溶剂环保密封胶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