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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论: 一、工程基本概况 我公司法人代表张勇。主要经营范围: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包装制品;从事印务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加工、销售:印刷设备;销售:工艺礼品、办公用品、印刷器材;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满足市场对不干胶标签的需求,投资300万元在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平路以西海化街以南200米潍坊鑫丽建安装饰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年产3000万个不干胶标签项目”。项目购置轮转机、模切机、制版机等设备17台(套),具有年产3000万个不干胶标签的生产规模。项目东临太平路、南临加工厂、西临空地、北临潍坊海化利源门窗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方便。 《山东优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个不干胶标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6月20日取得原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批复。本监测报告表为环评的验收监测报告表。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到位。 二、项目变动情况 ①增加转轮机、品检机、模切机等生产设备10台套。②有机废气增加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③增加危废种类废印刷版、废印刷辊、废UV灯管、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环境保护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验收监测结论 1、运行工况 验收监测时间:2022.1.15--2022.1.16,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验收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87--90%,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够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有组织废气监测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印刷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中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光氧设备废气排气筒排放VOCs有组织浓度最大值为6.54mg/m³,速率最大值为0.007kg/h,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 37/2801.4-2017)》表2印刷生产活动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50mg/m³,1.5kg/h),废气处理效率为77.2%。 3、无组织废气监测 本项目未被收集的印刷废气通过及时通风等措施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最大值为0.96mg/m³,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 37/2801.4-2017)》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2.0mg/m³);厂区内无组织VOCs一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为1.16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6mg/m³)的要求。 4、噪声监测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在50~60dB(A)之间。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噪声源位置和噪声特点采取吸音、隔音、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3.1dB(A)~55.6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3.3dB(A)~46.5dB(A)之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废水监测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洗版废水和职工办公生活废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潍坊崇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PH值为7.1-7.5,SS监测日均最大值为38.5mg/L,COD监测日均最大值为291.0mg/L,氨氮监测日均最大值为23.5mg/L,BOD5监测日均最大值为77.7mg/L,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PH6.5--9.5,SS≤400mg/L,CODcr≤500mg/L,氨氮≤45mg/L,BOD5≤350mg/L)。 计算得,厂界排放量COD 0.04t/a、NH3-N 0.003t/a。 6、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裁切产生的下脚料、不合格品、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油墨桶、废抹布、废油墨辊、废印刷版、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固废处置和处理率100%,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四、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本项目为包装装潢及其它印刷行业。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11号,2019年12月20日),本项目属于“十八、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印刷231-其他”,属于实施登记管理的行业。 项目于2022年1月11日变更排污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70700MA3D4HMA4P001W。严格做到: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排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变更登记。若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应及时注销排污登记表。本项目排放的各项污染物例行监测时间为一年。 五、结论 废气:光氧设备废气排气筒排放VOCs有组织浓度最大值为6.54mg/m³,速率最大值为0.007kg/h,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 37/2801.4-2017)》表2印刷生产活动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50mg/m³,1.5kg/h)。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最大值为0.96mg/m³,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 37/2801.4-2017)》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2.0mg/m³);厂区内无组织VOCs一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为1.16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小时平均浓度≤6mg/m³)的要求 。 废水:验收监测期间,PH值为7.1-7.5,SS监测日均最大值为38.5mg/L,COD监测日均最大值为291.0mg/L,氨氮监测日均最大值为23.5mg/L,BOD5监测日均最大值为77.7mg/L,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PH6.5--9.5,SS≤400mg/L,CODcr≤500mg/L,氨氮≤45mg/L,BOD5≤350mg/L)。 噪声: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3.1dB(A)~55.6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3.3dB(A)~46.5dB(A)之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裁切产生的下脚料、不合格品、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油墨桶、废抹布、废油墨辊、废印刷版、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环评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也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建议山东优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个不干胶标签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附件下载: 优标印刷 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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