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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论: 一、工程基本概况 寿光腾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19日,法定代表人马英路,经营范围:研发、销售:新型建材;加工、销售:机制砂、建筑用石;销售:五金产品、建材、钢材;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承揽: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温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建筑物拆除工程(不含营业性爆破性作业)、管道工程(不含压力管道);城市垃圾清运服务;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环评阶段拟投资4000万元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田柳镇袁家桥村西首新建厂房,建设“年产80万吨碎石、机制砂项目”,根据企业长期规划,本项目分期投入生产。本次二期投入1200万元,建筑面积4032㎡,包含碎石车间一座。购置鄂破机、锤破机、振动筛等设备9台(套),二期建成后全厂可实现年加工碎石25万吨的生产能力。 项目南侧为空闲用地,西侧为空地、北侧为道路、东侧为寿光荣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方便。本项目未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具体位置见附图3。 本项目在东北角设有一个大门,作为厂内运输和人流的主要出入口,厂区北侧为办公室和配件仓库,东侧为机制砂车间,西侧为碎石车间。项目平面布局合理,功能区分明。 《寿光腾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碎石、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1月30日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批复,批准文号为:寿环审表字[2020]172号。企业于2021年5月23日组织了一期验收,项目一期投入2000万元,新建机制砂车间一座(建筑面积798㎡)与原料库一座(建筑面积420㎡),办公室(建筑面积50㎡)与配件仓库(建筑面积60㎡)利用原有建筑。项目一期建筑面积1328㎡,购置鄂破机、锤破机、滚筒筛、压滤机等设备25台(套),一期建成后全厂可实现年加工机制砂20万吨的生产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暂行方法我单位立即成立了验收小组并联系检测公司,最终山东嘉敏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接了我单位的环保验收检测,并于2022.3.1-2022.3.2进行了采样和监测,出具了验收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我们编制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监测结论 1、运行工况 验收监测时间:2022.3.1-2022.3.2,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验收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86.4%--90.0%,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够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废气监测 无组织废气结果分析: 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82mg/m³,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1.0mg/m3)要求。 有组织废气结果分析: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m³,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10mg/m³)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为0.01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5kg/h的要求。 3、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6.8dB(A)~58.3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6.8dB(A)~49.4dB(A)之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废水 本项目洗车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用水蒸发,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农田堆肥。 5、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 (1)生活垃圾 项目二期劳动定员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5kg/人·d,年生产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75t/a,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工业固废为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布袋除尘器定期更换产生的废布袋。 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产生量约3.4t/a;布袋除尘器定期更换产生的废布袋产生量约0.02t/a,收集外售综合处理。含油抹布产生量为0.01t/a,混入生活垃圾中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筛分产生的细石子(约16.6t/a)送机制砂车间作原料。 堆放固废的地面要硬化处理并将固废分类堆放。固体废弃物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同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实现了零排放,不会对环境构成二次污染。 表9-1 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为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11号,2019年12月20日),本项目属于“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4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其他建筑材料制造3039”,属于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 因项目二期建设新增排气筒,企业于2022年5月19日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0783MA3TB5CE3X001U。严格做到: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排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检查和社会公众监督。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变更登记。若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应及时注销排污登记表。本项目排放的各项污染物例行监测时间为一年。 四、结论 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82mg/m³,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1.0mg/m³)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6mg/m³,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10mg/m³)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为0.011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3.5kg/h的要求。 废水:本项目洗车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用水蒸发或下渗,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农田堆肥。 噪声: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6.8dB(A)~58.3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6.8dB(A)~49.4dB(A)之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布袋除尘器定期更换产生的废布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布袋除尘器定期更换产生的废布袋收集后外售。 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环评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也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建议寿光腾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碎石、机制砂项目(二期)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
附件下载: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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