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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伟牧业有限公司肉牛屠宰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要求,2022年7月16日,山东胜伟牧业有限公司在项目现场组织召开了“山东胜伟牧业有限公司肉牛屠宰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山东胜伟牧业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单位—山东万生检测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潍坊春沐盛禾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代表,并邀请了1名专家,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对该项目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及报告表编制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山东胜伟牧业有限公司肉牛屠宰加工项目位于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龙威坝以南,黄海路以西。项目总占地面积200亩,总建筑面积19726.64平方米。项目环评批复建设6万头/年肉牛屠宰加工生产线一条,实际建设24万头/年肉羊屠宰加工生产线一条。新建屠宰组合车间及其他公用辅助设施,项目新购置屠宰加工设备47台(套)、冷库设备235台(套),达到年屠宰肉羊24万只的生产规模。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95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
劳动定员4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采用一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3月,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山东胜伟牧业有限公司肉牛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于2016年5月26日完成审批(文号:潍滨环表审(16024))。2021年12月11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出具关于《山东胜伟牧业有限公司肉牛屠宰加工项目变更情况说明》的备案回执(潍滨环评备【2021】33号),同意肉牛屠宰加工线变更为肉羊屠宰加工线。
本项目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建成并在2022年5月进行调试。2021年12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0700349206220Q001X。
2022年7月4日-5日,山东万生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测。
(三)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山东胜伟牧业有限公司肉羊屠宰加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环评设计情况 实际建设 备注
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收集+蜂窝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待宰圈、屠宰车间产生的恶臭经收集+蜂窝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待宰圈、屠宰车间恶臭经收集喷淋塔+UV光氧+二级活性炭+15米排气筒P2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收集喷淋塔+UV光氧+二级活性炭+15米排气筒P1排放。 提升了废气处理措施,处理效率更高效,不会增加废气的排放
项目环评设计阶段无危险废物产生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须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 环评设计阶段遗漏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
环评设计阶段屠宰种类为肉牛6万头。 项目一期验收阶段屠宰种类为肉羊24万只。 6万头肉牛折算90万只肉羊;肉羊屠宰产能24万只/年符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
从产能分析,项目生产规模改变为年屠宰肉羊24万头,产能未增加。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标准要求 食堂未建设,故无厨房油烟产生。 /
燃气锅炉一台 屠宰肉羊蒸煮、消毒采用电加热,无锅炉。 /
 
对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验收组认为不构成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待宰圈冲洗用水、屠宰车间用水、设备及场地清洗产生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全部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二)废气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通过收集后经喷淋塔+UV光氧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P1排放。
待宰圈、屠宰车间产生的恶臭通过收集后经喷淋塔+UV光氧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P2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风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牲畜粪便由附近农户外运堆肥;羊毛、羊血、内脏及内容物作为副产品外售。废活性炭、废UV灯管危废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其它环境保护设施
公司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管理制度较完善。
公司加强了环境风险防范安全教育,编制了《山东胜伟牧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滨海分局进行备案(备案文号:370703-2022-003-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潍坊春沐盛禾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写的《山东胜伟牧业有限公司肉牛屠宰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环境保护设备正常运行,产品生产负荷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稳定以及环保设备运行的要求,监测结果可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一) 废气
排气筒P1有组织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724(无量纲),氨气最大排放速率为0.0107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kg/h,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浓度限值;排气筒P2有组织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416(无量纲),氨气最大排放速率为0.026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0.011kg/h,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浓度限值;
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5(无量纲),氨气最大排放浓度为0.26mg/m³,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29mg/m³,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浓度限值。
(二)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山东胜伟牧业有限公司肉牛屠宰加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取得了排污许可,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1、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2、降低粪便及副产物的存放时间,减少无组织恶臭废气排放。
                                    验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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