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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5日,潍坊凯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在潍坊市组织召开了“年加工200万㎡大棚保温被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 潍坊凯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单位: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会上建设单位介绍了环保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现场检查了项目及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
一、工程基本概况
潍坊凯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蔡绪海。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农业机械设备及配件、大棚保温被、保温毡、温室大棚骨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满足市场对大鹏保温被的需求,拟投资60万元在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办玄家村建设“年加工200万㎡大棚保温被项目”。本项目厂区南北东三侧为农田,西侧为道路,交通较为便利,且周边环境较好,利于项目开发建设。
《潍坊凯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年加工200万㎡大棚保温被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7年12月13日取得潍城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本监测报告表为环评的验收监测报告表。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到位。
二、验收监测结论
1、运行工况
验收监测时间:2018.3.7--2018.3.8,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验收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80--88%,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够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有组织废气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9.12mg/m3,最大排放速率9.2×10-2,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排放限值60mg/m3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
3、无组织废气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1.32mg/m3,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4.0mg/m3;无组织废气粉尘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0.40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3)。
4、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监测结果在55.6dB(A)~56.5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6.4dB(A)~47.2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5、废水监测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按用水量80%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为90m3/a,厂内采用旱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滞留收集后,由周围农民定期收集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对附近地表水影响甚微。
6、固体废弃物
经落实,运营期间产生的下脚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验收监测建议
1、加强环保设备的维护及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及时处理固体废物,防止污染环境。
3、加强绿化,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验收公示时间
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自2018.3.23起公示,公示期不小于20天。
附件下载: 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验收意见 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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