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北宫街与虞河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北舜之都双子座A座

电话:13361458130

网址:www.wfchengda.com

E-mail:2079384434@qq.com

公司业务

潍坊市凯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非织造布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一、工程基本概况
1、潍坊市凯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择址寿光市台头镇大坨村,投资了年产5000吨非织造布项目,项目占地面积4875平方米,建筑面积1665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430m2,仓库2座,建筑面积为720m2、230m2,固废库1座,面积为120m2,危废库1座,面积90㎡,办公室1座,面积75m2,安装非织造布生产线2条,购置挤出机、纺丝箱、收卷机等相关设备35台套,形成年加工5000吨非织造布(宽幅为2.5m)的生产能力。
  二、验收监测结论
1、运行工况:
验收监测时间:2018.3.6-3.7,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验收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87%~89%,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够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废气:
无组织颗粒物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0.423mg/m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1.0 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浓度为1.07mg/m3,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4.0mg/m³)的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气筒出口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浓度4.2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7.1×10-2,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60mg/m³);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10kg/h)。
3、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m3/a,生活污水经化类池收集后由
罐车运送至台头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3.7dB(A)~56.3dB(A)之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5、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熔体过滤产生的边料、不达标料、废包装材料、废导热油以及生活垃圾等。边料、不达标料、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废导热油:导热油炉的导热油需要定期更换,平均约6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约0.5t.废导热油为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900-249-08。更换时用导热油原包装桶进行盛装,暂存于危废仓库,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排放,便于收集。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三、验收监测建议
1、严格执行“三同时”等环保法规,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并加强管理,严禁环保设施故障情况下生产。
2、要加强噪声治理,采取减震、消音及车间吸声、隔声处理。
3、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实施清洁生产,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防治措施,对产生污染的环节加强治理和管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污染或引发污染纠纷。
4、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清理,防止堆积变质腐败,产生腐臭造成二次污染。
5、加强公司干部职工对环保工作的认识,将环境管理纳入生产管理轨道中去,最大限度的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6、随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
 



     2018.4.13

附件下载: 凯源验收报告

上一页:寿光市凯王新型防水材料厂年物理复配4000吨环保防水材料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下一页:潍坊华塑经贸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2千万个食品包装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