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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鑫彤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0万平方米 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等要求,2018年9月6日寿光市组织召开了“寿光市鑫彤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0万平方米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寿光市鑫彤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潍坊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竣工验收环保监测单位-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环评单位-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代表及邀请了2名专家,会议成立了下面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验收组对该工程建设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寿光市鑫彤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0万平方米聚乙烯丙纶防
水材料项目位于寿光市台头镇北台头村。
项目占地面积2500m2,总建筑面积1532 m2,其中1#车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60m2(该车间放置两条丙纶生产线),2#车间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99m2(该车间放置一条丙纶生产线),仓库砖混结构、建筑面积606m2,办公室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40m2;购置安装高速混合机、螺杆挤出机、液压换网装置、三辊延压机、复合机、牵引机、自动卷取机和循环水泵主要生产设备23台(套),具有年产900万平方米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的生产能力。
2018年7月,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寿光市鑫彤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0万平方米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30日,寿光市环境保护局以“寿环审表字[2018]214号”文于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10%。
项目劳动定员10人,3班制,每班生产8小时,年工作天数300天。
2、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项目环评及批复环保投资为5万元,实际建设中环保投资已达10万元。
项目生产工艺、原料、产品、产能不变,生产的污染物不增加,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重大变更清单,验收组认为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工艺循环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在厂区内化粪池滞留沉淀处理后,用罐车运送到寿光市台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加热挤出、复合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项目1#车间两条生产线挤出、复合工序废气经各自集气罩+光催化设备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简P1排放,2#车间一条生产线挤出、复合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光催化设备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未被收集的含少量含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由高速混合机、挤出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隔音、减振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音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切边、卷曲过程产生的下脚料、检验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等。切边、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5、环境管理
公司编制了《寿光市鑫彤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
公司设有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100m。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方向约200m的北台头村,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三、验收调查和监测结果
潍坊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寿光市鑫彤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0万平方米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产品的生产负荷为83.3%~86.7%之间,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的要求。
1、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罐车运送至台头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废水COD最大浓度为251mg/L,氨氮最大浓度为16.0mg/L,废水满足寿光市台头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COD≤500mg/L,氨氮≤45mg/L)要求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车间1#排气筒(P1)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31mg/m3,车间2#排气筒(P2)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14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制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60mg/m3)。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为1.17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制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4.0mg/m3)。
3、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7.4 dB(A),夜间厂界噪声最大值为48.7 dB(A),厂界噪声昼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切边、下脚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四、验收结论
寿光市鑫彤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0万平方米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和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数据可知,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附件下载: 20180926113841227 20180926113841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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