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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新世纪塑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硅塑古力井盖、2000吨雨水芘子及1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我公司法人代表焦明萍。主要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硅塑古力井盖、雨水芘子、塑料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满足市场对古力井盖、雨水芘子以及塑料制品的需求,投资500万元在潍坊市昌邑市都昌街道北马埠村建设“年产2000吨硅塑古力井盖、2000吨雨水芘子及1000吨塑料制品项目”。项目厂区南侧和西侧均为其他企业,北侧为林地,东侧为水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方便,利于项目开发建设。《昌邑市新世纪塑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硅塑古力井盖、2000吨雨水芘子及1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7月3日取得昌邑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批复号为昌环审表字{2014}124号,本监测报告表为环评的验收监测报告表。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到位。二、项目变动情况该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相比,(1)环评报告中仓库1处面积为500㎡,实际建设中仓库两处建筑面积分别为400㎡、440㎡。(2)由于工艺提升1000吨塑料制品后期不进行生产,产品生产工艺中变为塑料颗粒--粉碎+粉煤灰--挤塑--成型--入库(3)环评报告中未说明生产过程中有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以及废过滤棉产生,实际生产过程中有以上三种危废产生,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验收组认为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生产产品、用地性质和用地位置与环评申报内容一致,环保设施及处理方式已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其他建设内容对比环评时也没有发生变动。三、验收监测结论1、运行工况验收监测时间:2018.9.09--2018.9.10,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验收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84.8-94.9%,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够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2、废气监测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0.244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3),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监控点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5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4.0mg/m3。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的监控点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4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监控点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3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4×10-2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排放限值60mg/m3要求。3、噪声监测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2.8dB(A)~55.2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4.9dB(A)~47.4dB(A)之间,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4、废水监测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m³/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村委定期统一清运,不外排。5、固体废弃物经落实,项目工艺次品收集后外售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重新利用,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产生的废液压油,液压油桶以及废活性炭经危废库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附件下载: 验收报告--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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