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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鑫意达印业有限公司年印刷1200吨纸制品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验收监测结论
1、工程基本概况
潍坊鑫意达印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法人代表王玉红,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销售:纸张、纸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位于潍坊市奎文区潍胶路1777号院内3号车间,投资500万元建设“年印刷1200吨纸制品项目”。租赁现有车间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3168平方米,其中生产区建筑面积2768平方米,仓储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办公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购置对开四色印刷机、折页机、对开单色胶印机、覆膜机等生产设备29台(套),主要产品为纸质版印刷品,现全厂可具有年印刷1200吨纸制品的生产能力。
项目北侧、南侧、东侧为空地,西侧为其他印刷厂,交通运输方便。该项目所在厂区在南侧、东侧设有一个大门,作为厂内运输和人流的主要出入口,办公区在车间西南侧,仓储区在车间中间,其他位置为生产区。
《潍坊鑫意达印业有限公司年印刷1200吨纸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5月8日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奎文分局批复,批准文号为潍奎环审表字[2020]8号。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暂行方法我单位立即成立了验收小组并联系检测公司,最终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承接了我单位的环保验收检测,并于2020.08.08-2020.08.09进行了采样和监测并出具了验收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我们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验收监测结论
1)运行工况
验收监测时间:2020.08.08-2020.08.09,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验收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87.5%~90%,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够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废气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14mg/m3,9.3×10-3kg/h,无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114mg/m3,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中表2中排放限值,即VOCs≤50mg/m3,排放速率限值1.5kg/h;无组织排放的VOCs满足《挥发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中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即VOCs≤2.0mg/m3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12mg/m3,1.7×10-3kg/h,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16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排放限值60mg/m3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厂界外最高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4.0mg/m3。
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4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要求。
3)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0.4dB(A)~56.2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1.2dB(A)~46.9dB(A)之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
4)废水监测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用水,无生产废水的排放,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20人,生活用水量按照50L/d·人计,则用水量为300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污水产生量为24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和NH3-N。经类比一般生活污水水质浓度,确定本项目生活污水COD产生浓度为350mg/L,NH3-N为30mg/L,则COD产生量为0.084t/a,NH3-N为0.0072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质检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裁切工序中产生的边脚料、原辅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油墨(含桶)、废洗车渣、擦拭清洁设备的废抹布、废显影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
(1)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按人均产生量为0.5kg/d计算,项目定员共计20人,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不外排。
(2)项目裁切工序中产生的边脚料约为2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3)项目质检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约为1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4)原材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约为0.1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5)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油墨(含桶)(废油墨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3-12;废油墨桶HW49其他废物900-041-49)产生量约为0.3t/a;项目废气产生量0.136t/a,经由环保设备处理量为0.127t/a,因此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900-039-49 )活性炭吸附废气的量约为0.127t/a,按照每吨活性炭吸附350kg有机物计算,至少需要活性炭0.36t/a。为保证吸附效率,要求企业定期更换活性炭,每次放置0.072t/a,更换周期约为每年更换5次,按实际生产时间约为2个月更换一次,产生废活性炭量为0.487t/a;废UV灯管(HW29含汞废物900-023-29)产生量约为0.02t/a;废洗车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3-12)产生量约为0.05t/a;废抹布(HW49其他废物900-041-49)产生量约为0.06t/a;废显影液(HW16感光材料废物231-002-16)产生量约为0.7t/a,在危废库分类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堆放固废的地面要硬化处理并将固废分类堆放。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设置生活垃圾周转储存容器,所有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投入到垃圾箱中,并做好严格的防雨、防渗、防泄漏措施,最终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和统一集中处置,保证不在厂区长期集中堆放。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6)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2.14mg/m3,9.3×10-3kg/h,无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114mg/m3,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中表2中排放限值,即VOCs≤50mg/m3,排放速率限值1.5kg/h;无组织排放的VOCs满足《挥发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行业》(DB37/2801.4-2018)中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即VOCs≤2.0mg/m3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12mg/m3,1.7×10-3kg/h,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16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的排放限值60mg/m3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厂界外最高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4.0mg/m3。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4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要求。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0.4dB(A)~56.2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1.2dB(A)~46.9dB(A)之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标准值:昼间60dB(A);夜间50dB)。项目生产过程中不用水,无生产废水的排放,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污水产生量为240m3/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和NH3-N。经类比一般生活污水水质浓度,确定本项目生活污水COD产生浓度为350mg/L,NH3-N为30mg/L,则COD产生量为0.084t/a,NH3-N为0.0072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不外排;项目裁切工序中产生的边脚料约为2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项目质检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约为1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原材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约为0.1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油墨(含桶)(废油墨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3-12;废油墨桶HW49其他废物900-041-49)产生量约为0.3t/a;项目废气产生量0.136t/a,经由环保设备处理量为0.127t/a,因此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900-039-49 )活性炭吸附废气的量约为0.127t/a,按照每吨活性炭吸附350kg有机物计算,至少需要活性炭0.36t/a。为保证吸附效率,要求企业定期更换活性炭,每次放置0.072t/a,更换周期约为每年更换5次,按实际生产时间约为2个月更换一次,产生废活性炭量为0.487t/a;废UV灯管(HW29含汞废物900-023-29)产生量约为0.02t/a;废洗车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3-12)产生量约为0.05t/a;废抹布(HW49其他废物900-041-49)产生量约为0.06t/a;废显影液(HW16感光材料废物231-002-16)产生量约为0.7t/a,在危废库分类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环评批复的要求基本落实。
建议潍坊鑫意达印业有限公司年印刷1200吨纸制品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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