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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通茂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300万㎡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和2000吨 丙纶防粘法非织造布项目(二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监测结论:
一、工程基本概况
我公司位于寿光市台头镇南台头村村委西南400米,公司总占地面积1905平方米,年产300万㎡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和2000吨丙纶防粘法非织造布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本次为二期验收,项目投资为100万元,购置挤出机、电导热油炉等配套设备3台(套)进行生产,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2000吨丙纶防粘法非织造布(幅宽2.6米)。
根据本项目规划,厂区大门设在西南角,厂区从南到北依次是办公室、仓库、车间。项目所在位置,位于寿光市台头镇南台头村村委西南400米,厂区北边为农田,南边为村路,西边为东宇防水材料厂,东边为国强母料厂。根据本项目规划,所有建筑物均按二级防火要求设计,从安全、环保、生产等方面,厂区的平面布置是合理的。
2017年12月8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以寿环审表字[2017]262号文件对《寿光市通茂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万㎡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和2000吨丙纶防粘法非织造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情况,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于2018年4月16日对《寿光市通茂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万㎡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和2000吨丙纶防粘法非织造布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了验收,验收文号:寿环验固18031号和寿环验声18031号。
目前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建设年产2000吨丙纶防粘法非织造布项目部分,本次为二期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根据验收暂行方法我单位立即成立了验收小组并联系检测公司,最终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承接了我单位的环保验收检测,并于2020.09.19-2020.09.20进行了采样和监测,出具了验收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我们编制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监测结论
1、运行工况
验收监测时间:2020.09.19-2020.09.20,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验收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90.7%-91.9%,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够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废气监测
无组织废气结果分析:
根据检测期间检测数据得知,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45mg/m³,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 mg/m3的标准要求。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1.41mg/m³,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同时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有组织废气结果分析:
根据检测期间检测数据得知,有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排放浓度为7.09mg/m³,最大排放速率为3.5×10-2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VOCs:<60mg/m³,3kg/h)。
3、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2.5dB(A)~57.2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3.2dB(A)~48.3dB(A)之间,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后经罐车运往台镇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PH(无量纲)日均值范围为7.41~7.50,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35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129mg/L,氨氮日均浓度最大值14.7mg/L,悬浮物日均浓度最大值126mg/L,总氮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31.1mg/L,总磷需氧量日均浓度最大值1.17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PH值(无量纲)6.9-9.5,SS≤400mg/L,BOD5≤350mg/L,CODcr≤5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总氮≤70mg/L)。
5、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计量(切割)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
1、生产固废: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1t/a,废边角料产生量为2t/a,统一收集后全部外售处理。
2、生活垃圾:目前职工为15人,不新增职工,产生量为2.25t/a。生活垃圾均放置于垃圾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危险废物: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86t/a,废UV灯管30支/2年,暂存危废库内,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定期处置。
在上述措施实施得当的情况下,该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9-1  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性质 来源 产生量 去向
1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职工办公生活 2.25t/a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 废包装材料 一般固废 生产过程 1t/a 外售处理
3 废边角料 一般固废 生产过程 2t/a
4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生产过程 1.86 在危废库中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 废UV灯管 危险废物 生产过程 30支/2年
 
6、排污许可证:
本公司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活之前,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的规定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70783MA3C0504XN001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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