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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论:
一、工程基本概况
潍坊齐晨钢结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01日,建设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经济开发区潘里村西南角,法定代表人陈英连,公司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安装:彩钢板房、活动房、轻钢框架房;销售:钢材、建筑材料。
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和市场需求,潍坊齐晨钢结构有限公司择址建设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经济开发区远里东村309国道南侧,项目租赁车间生产,占地面积1300㎡,总建筑面积为1250㎡,包括办公室1处建筑面积为50㎡,车间1处建筑面积为1200㎡。新购置彩钢复合板机、压瓦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11台(套)。该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生产40万㎡彩钢复合板及1万㎡移动厢房的生产能力。
《潍坊齐晨钢结构有限公司年生产40万㎡彩钢复合板及1万㎡移动厢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20年9月16日取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批复,批准文号为:潍城环审表字【2020】116号。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暂行方法我单位立即成立了验收小组并联系检测公司,最终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承接了我单位的环保验收检测,并于2020.10.13-2020.10.14进行了采样和监测,出具了验收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中的数据我们编制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监测结论
1、运行工况
验收监测时间:2020.10.13-2020.10.14,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验收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81%~92%,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够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废气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25mg/m3,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无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1.26mg/m3,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 )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VOCs≤2.0mg/m3)。
结果分析: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颗粒物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8.8mg/m³,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浓度≤10mg/m3)的要求。有组织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5.13mg/m3。有组织VOCs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 )表1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VOCs≤60mg/m3;≤ 3kg/h)。3、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1.3dB(A)~56.1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2.7dB(A)~47.0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120m3/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等,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运作农肥不外排。故本项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车间地面均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尤其在旱厕所在位置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不会对区内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负面影响。
5、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一般固废(焊渣、边角料、布袋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白乳胶桶)和生活垃圾。
焊接工序中产生的焊渣约为0.1t/a,切割工序中产生的边角料约为3t/a,原材料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约为0.2t/a,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产生量为0.0045t/a,以上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
废活性炭:本项目VOCs产生量为0.0395t/a。本项目安装活性炭装置为规格0.07t。废气经低温等离子处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装置处理效率75%,则经活性炭吸附的VOCs量约0.0296t/a。1t活性炭可以吸附0.35t有机废气,则本项目年需要活性炭0.11t/a,产生废活性炭约0.14t/a,6个月更换一次活性炭。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9版)“HW49其他废物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暂存于危废库,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废白乳胶桶:项目涂胶过程中会产生废结构胶包装物,产生量为0.0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9版),废结构胶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代码HW49其他废物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暂存于危废库,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生产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天计,则产生量为1.5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针对项目危险废物,建立危废台账,设立危废暂存库存储,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处置。危废暂存库防雨防渗防漏,张贴相关制度、标签、标识。
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的固废均妥善处理,不外排。一般生产固废的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总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一系列环保措施,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很小的。
6、排污许可证:
本公司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活之前,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的规定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回执,登记编91370702321796775K00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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