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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基本概况
潍坊市凯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隋桂云。主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防水建筑材料、防水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不含防火封堵材料);承揽: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为满足市场对聚合物乳液防水材料的需求,投资320万元在寿光市台头镇建设“年产1000万㎡聚乙烯防水卷材和8000吨聚合物乳液防水材料项目”。本项目厂区东西两侧为厂房,南侧为乡路,北侧为农田,交通较为便利,且周边环境较好,利于项目开发建设。
根据该厂生产计划,该项目目前已安装8000吨聚合物乳液防水材料设备,具备年产8000吨聚合物乳液防水材料的生产能力,先对该企业进行“年产8000吨聚合物乳液防水材料”的一期验收。
现上项目“年产8000吨聚合物乳液防水材料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本项目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8.6%。
《潍坊市凯鑫防水材料有限年产1000万㎡聚乙烯防水卷材和8000吨聚合物乳液防水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12月5日取得寿光市环保局批复。本监测报告表为环评的验收监测报告表。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到位。
二、验收监测结论
1、运行工况
验收监测时间:2017.12.27-2017.12.28,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种生产设备运转良好。验收期间该厂生产负荷达92.0--93.7%,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应达到75%以上生产负荷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够作为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2、无组织废气监测
无组织废气粉尘的监控点排放限值最大值为0.43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3)。
3、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4.3dB(A)~56.1dB(A)之间,夜间监测结果在45.1dB(A)~46.3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废水监测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乳液稀释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无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44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暂时用罐车送至台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5、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2t/a,统一收集后全部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均放置于垃圾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验收监测建议
1、加强除尘设备的维护及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及时处理固体废物,防止污染环境。
3、加强绿化,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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